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
- 編號:D088
- 獎助學金類型:校外機構
- 獎助對象:清寒學生
- 獎助金額:20000
資格限制
- 清寒限制:無限制
- 未領其他限制:限制
- 戶籍限制:無限制
- 學業成績限制:80
- 操行成績限制:75
- 體育成績限制:0
其他資格限制
《申請文件請自行掛號郵寄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(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0樓),逾公告收件截止日期恕不受理(以郵戳為憑)。》 受理申請時間為110年03月01日至03月31日止。
一、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之學生(不含五專、研究所、夜間部、推廣教育部丶進修部及空中大學),未享有公費待遇,亦未獲其他機構獎學金超過兩萬元(含兩萬元),且確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。
二、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8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75分以上,且未曾有因故意行為,遭記警告以上懲處記錄者。
應繳證件
申請文件:下列文件以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為憑,申請文件概不退還,文件不全者視為無效之申請,不另行通知︰
(一)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申請表正本1份。
(二)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(影本須蓋有學校章戳,若成績為優、甲等者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)。
(三)清寒證明文件1份;若因家庭突遭變故而申請本獎助學金,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或由村里長出具記載變故事實之證明文書。
(四)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(須蓋當學期註冊戳章)。
(五)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(印於同一頁)。
備註
【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之告知事項】
您因申請校內或校外委託辦理之各項獎助學金所提供之資訊,長榮大學將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蒐集、管理及處理您的資料;且基於獎助學相關業務之辦理,長榮大學得儲存、建檔、轉介及運用所提供之各項資料,並得於電子檔案、校務資訊系統或其他類似媒體等方式永久保存及利用。
檔案下載_A:得力公文-0016134A00_ATTCH1.pdf
校內開放日期
- 校內開放日期:2021/3/1
- 校內截止日期:2021/3/31
校外開放日期
- 校外開放日期:2021/3/1
- 校外截止日期:2021/3/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