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土地銀行受託管理吳金玉、吳陳金桂教育公益信託-急難事故助學金
- 編號:D243
- 獎助學金類型:校外機構
- 獎助對象:全部
- 獎助金額:上限10000元
資格限制
- 清寒限制:無限制
- 未領其他限制:無限制
- 戶籍限制:臺東縣
- 學業成績限制:0
- 操行成績限制:0
- 體育成績限制:0
其他資格限制
(一) 申請對象:
1. 設籍臺東縣 6 個月以上,於臺東縣轄內國民中學、高中職等學校畢業 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學士學位之學生。
2. 上述學生家庭於六個月內者遭受重大事故含災害、經濟變故、傷亡等、家庭負擔家計人員非自願性失業、死亡、罹患重大傷病、失蹤、服刑 等經濟困難者,由導師協助證明。
(二) 助學金金額及名額:每案申請上限金額 10,000元,由審查委員會依事故個案情形審查決定。
本助學金之申請,一戶以一名為原則,惟符合申請資格子女在 4 名 含 以上者,得增加一名請同信封郵寄,但助學名額由審查委員會審核決定。
(三) 申請程序:
1. 變故事由發生於六個月內者, 由學校轉介申請資料向臺東縣政府教育處申請辦理。
2. 申請時應檢具助學金申請書及所需文件。
應繳證件
1.助學金申請表。
2.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(最近1年內開立,可證明申請日當日已設籍於臺東縣內6個月以上)。
3.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(含當學期註冊章)。
4.家庭遭受重大事故(發生於6個月內,含災害、經濟變故、人口傷亡,家庭負擔家計人員非自願性失業、死亡、罹患重大傷病、失蹤、服刑等經濟困難者),由導師協助證明。
◎本項獎學金須經由學校轉介申請資料向臺東縣政府教育處申請辦理,繳交至課外組(學生活動中心一樓),申請資料不齊全者,概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補件。
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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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下載_A:0131569A00_ATTCH2.pdf
檔案下載_B:申請表-臺灣土地銀行受託管理吳金玉、吳陳金桂教育公益信託-急難事故助學金.pdf
相關連結:連結
校內開放日期
- 校內開放日期:2021/3/2
- 校內截止日期:2021/6/30
校外開放日期
- 校外開放日期:2021/3/2
- 校外截止日期:2021/6/30